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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管理办公室服务指南
来源:科文学院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-05-31 浏览次数:870
办理事项
1.一般/专项修缮(改造)项目的立项
2.一般/专项修缮(改造)项目的施工管理
办事流程
1.一般/专项修缮(改造)项目的立项
使用(需求)部门提出书面立项申请æ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æ院办公会研究通过æ按院办公会执行单具体要求实施。
2.一般/专项修缮(改造)项目的施工管理
项目施工图设计(如需)æ清单和控制价编制æ集中采购中心优选施工队伍/监理单位(如需)æ进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æ施工/监理单位(如需)进场施工/监管æ使用(需求)部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æ施工单位报工程竣工结算书æ按审计定案单办理财务付款手续。
经办人:夏老师
办公地点:行政楼228
电 话:13805205665